诉讼离婚的法律知识要点之举证须知
一、证明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(一)证明原、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,如结婚证、婚姻关系证明书、户口本以及身份证。
(二)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。
(三)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,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。
二、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
(一)如涉及家庭暴力,应提交法医鉴定,提出证人。
(二)如涉及吸毒、赌博行为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;涉及行政处罚、刑事犯罪的,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。
(三)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,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、子女出生证、居住证明、相片或居委会、村委会、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。
(四)因重婚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、实施家庭暴力、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
三、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
(一)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,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,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。
(二)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,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。
四、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
(一)证明有房产的,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、缴款发票或出资证明。
(二)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银行帐号、开户行名称;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股东代码、资金帐号、开户的证券机构名称;证明有车辆的,应提交行驶证、车牌号。
(三)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,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、出资证明等。
(四)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,除提交借据以外,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。
(五)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,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。
五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,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。
巴林左旗地处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北部,大兴安岭山脉向西南延伸处,西辽河支流乌尔吉伦河中上游地段,内蒙古高原向东北平原的过渡地带上。地理坐标为东经118°44′-119°48′,北纬43°-48°48′之间。东与阿鲁科尔沁旗为邻,西南两面与巴林右旗接壤,北与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交界。总面积6644平方公里,旗政治、经济、文化中心–林东镇位于旗境中部。全旗辖5个镇,3个苏木,15个乡,总人口35.56万人。巴林左旗是”富河文化”的发祥地,大约五千余年前就有人类活动。十世纪,契丹建立辽,在此建都–上京临湟府,一时成为辽代政治、经济、文化的中心。清顺治五年(1648年)建旗,隶属昭乌达盟。民国时期属热河特别区,解放后复属昭乌达盟,曾为昭乌达盟所在地,1983年撤盟改市制,改属赤峰市。